還記得高雄捷運剛通車時,媒體曾大篇幅的報導,
『搭高捷不能吃東西!連喝口水都不行!』
隔天陸續接獲旅客抱怨這規定不便民,
還有天兵旅客抱怨『過分!連喝口水都不行,那我口水是要流出來嗎?』
哈...會不會太好笑點!!是在玩大家來找碴的文字遊戲嗎?
言歸正傳,重點搭捷運到底可不可以吃東西??
答案揭曉,在捷運站付費區內(出入口附近、售票機)仍是可以飲食,
進入捷運站付費區(候車月台區、車廂裡)就禁止飲食囉,
而且根據大眾捷運法,在禁止飲食區飲食、嚼食口香糖或檳榔,
將處以新台幣1,500元之罰鍰喔。
簡單說,就是過感應閘門這條黃線就禁止飲食,白開水也不行。
之前漢妮寫過一篇拜託!這些事情捷運不適合做,
介紹東京地鐵每月都會推出有趣的海報來宣導捷運搭乘禮儀,
海報靈魂人物"戴眼鏡的大叔"不孤單囉,多了個戴眼鏡的大嬸作伴。
大吃大喝請回家
捷運屬於短程交通工具,所以要大吃大喝請回到家再做吧!
禁止飲食在台北捷運都行之有年啦~
但在高雄,還需要時間來宣導,曾經搭車時,遇到一位恐龍吃麵包,
好心告訴她,搭捷運不能吃東西,誰知,恐龍理都不理我,
猛吃手上的麵包,說說看啦,這態度是不是令人心寒啊~
捷運不是沙發區
會特別提這篇出來講,因為我的同事搭捷運上班,
常常抱怨有個大叔坐她旁邊看報紙,手都伸到她面前,很沒禮貌NE...
的確,若旁邊沒人也就算了,但旁邊有人的話,是不是該注意~
畢竟這不是沙發區,想看報紙可以折成自己的範圍內看。
搭捷運禮儀宣導告個段落,下次再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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